深圳市餐饮单位
《食品安全公示栏》建设指引
设置要求
设置位置:必须是经营场所显著位置,首选就餐场所入口处或收银处等就餐者较为集中的区域
(二)设置形式(请结合本单位情况任选以下一种)
1、悬挂式:综合宣传栏(模版一,建议首选形式)
2、移动式(台架式,不适合放在室外,以免长时时颜色退化明显,易损坏)
3、拼装式(模版二,主框+单个框,可自由组合),或者使用文件夹或透明
插袋摆放相关资料悬挂在醒目位置,建议公示区域相对集中,不宜分散。
可以与许可证照、量化公示牌等公示区结合,也可以单独设置宣传区域。
(二)材质要求
1、设置牢固、不易滑脱,不易着尘,容易清洁,容易使消费者清晰看清楚;
2、公示的内容请使用A4纸打印后放入相应的框格中,框格材质设计应方
便于及时更换、拿取资料;可依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增加有关公示内容。
(三)常用规格的市局模版(参考)
模版一:“大公示栏”:宽120厘米,高90厘米,有机玻璃;
模版二:小公示栏
(仅适合空间或墙体确实不适合放置大型栏的单位)
宽60厘米,高100厘米
二、各项目填写要求
项目1填写:1.1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情况一览表,和每天营业前填写‘2.2 (健康晨检表)’,打印后放置于公告栏对应位置。(模版见本汇编第47、48页)。
项目2填写:‘2.1采购索证一览表’及2.2供应商一览表相关资料,打印后放置于公告栏对应位置。(要求:肉类食品需不断更新最近一批送货收据和检疫证)(模版见本汇编第52、53页)
项目3按表格要求,最少每周填写‘3 综合管理自查表等相关资料,打印后放置于公告栏对应位置。(模版见本汇编第63-65页)
项目4按最近一次检查实际情况,公示市食药局发于餐饮单位的4.1餐饮量化检查表’(如有)4.2检验结果报告(附后见样板)
项目5按表格要求,填写‘5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’相关资料,打印后放置于公告栏对应位置。(食用碱等调味品不需要填写,如果采购是半成品来自中央厨房的,应由中央厨房统一提供食品安全添加剂的公示信息)(模版见本汇编第58页)
项目6参考图片格式,填写本餐饮单位负责人的职务、姓名、电话,并贴上照片(要求:相底需红底)(附后见样板)。
项目7填写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务、姓名、电话,并贴上照片(要求:相底需红底)。
项目A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图(要求:1.该店餐饮许可证的法人或负责人(学校食堂应为校长)应为本店食品安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;2.应含有负责人、食品安全管理员、总厨、采购等加工经营全过程岗位负责人;3.机构应权责一致、结构理,食品安全管理员应有权管理原料采购、专业培训、加工经营全过程的人员;4.相底优选红底,每个人员需要附姓名及岗位)(附后见样板)
要求:以上各项内容如有变化,需及时补充和更新。
(项目4)
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报告(样板)
(项目6)
(项目A)